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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三套房产,一套是送给孩子的并被她卖了,钱全部由她拿走了,我们没意见。孩子是1983年出生的,2003年的时候孩子在读大学三年级。孩子2004毕业年参加工作,2009年结婚。另外2套房一套写的是孩子的名字,是2003年按揭卖的,按揭30年,另一套是2006年按揭买的,写了夫妻和孩子三个人的名字。于2010年全部还清贷款。所有的房款包括按揭款孩子没出一分钱。现在因一方有外遇夫妻闹离婚,孩子向着母亲,如果孩子提出只写了她名字的房子属于她个人的不参与分配及有她名字的房子她有3分之一得怎办?

其他 2013-09-05 10: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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