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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现在有一间屋,由A、B、C、D、E五兄弟姐妹共同所有,五兄弟姐妹各自都有一本这间屋的房产证,现在A、B、C、D、E想通过以赠与的方式,将这间房屋转到B的儿子名下,问题如下:1.A、B、C、D、E是否本人同意就可以进行转名操作?如果其各自配偶或子女不同意,是否不能进行?2.办理公证的时候是否需要A、B、C、D、E本人及其配偶与子女签名同意?以后才没有房屋产权的纠纷出现?

其他 2013-09-05 2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能证明他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要需要夫妻同意,子女不需要同意。不需要公证,但要过户。建议在律师指导下进行。
  •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面登记名字的人同意就可以转让了。
    【追问】听人家说根据婚姻法,婚前没做财产公证,夫妻结婚后8年,财产共有的吗?其配偶能否以这个法律条例干预A、B、C、D、E的房屋转名?
  •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面登记名字的人同意就可以转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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