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家的房产是祖爷产(农村宅基地),老人生前共写了3份遗嘱但都未公证,前两份是写将房产留给我父亲(写于1994年和1997年)父亲的兄弟姐妹也都签了字,1999年写最后一份遗嘱是将房产留给他的孙子(也就是我本人)只有我父亲签了字同意把房产全部给我,但没有其他叔叔,姑姑的签字,1997年父母离异,1998年父亲再婚(后老伴带有一子),2000年我奶奶过世,在此以后父亲将房屋改造,翻修,后老伴也有出少部分钱,现在她向我父亲要部分房产。请问这几份遗嘱那份生效?我父亲的后老伴是否有权力索要房产?这种情况我该怎麽办?

其他 2009-12-29 08: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