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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 与一承租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合同写明至2010年2月1号到期,但当初在合同末尾加了一条:"期满续租,租金每年加5%,合同期内如拆迁承租方获赔(装修部分)赔偿金。2012年2月1号之前拆迁承租方获赔(装修部分)50%赔偿金,2012年2月1号之后拆迁赔偿金与承租方无关。" 当初承租方口头表示合同到期后还要续租, 所以我就在合同末尾加了这条。现在因承租方为人很无赖所以不想再租给他。已叫他在2010年2月1号到期搬走。但因为这一条承租方认为合同应该是在2012年2月1号到期。 请问我这合同到期的时间应该是哪个??我叫承租方在2010年2月1号搬走符合合同规定吗?? 多谢!

其他 2010-01-11 20: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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