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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合同2009.12.31日到期,现在还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单位没有和我继签合同,是否可以认为是合同默认续约,如单位不和我续签合同,单位是否存在违约,我应该怎么办?我可以享受那些权力和补偿(有工伤十级伤残)

其他 2010-01-13 09: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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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与你签劳动合同则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就为补助金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与我联系。
  • 在法律上可能是不确定期限的合同,但是你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如果你想解除或双方协商解除,你可以主张工伤中的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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