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994年年底将房屋以9000元卖给同村村民。地上建筑为3间正房,两件西厢房。其他附属物有盖房所需的砖、瓦、木材、钢架等。土地使用证已交给买房的村民。现老房屋已被拆除新建,但该土地的土地使用证至今尚未变更使用人。如果现在要回该宅基地是否可以。如果可以需要怎样的相关程序及手续。

房产纠纷 2010-01-20 10: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案件细节不同,律师回答仅供参考,咨询律师获取针对解答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宅基地买卖,关于宅基地买卖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