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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左手大拇指压伤断裂了二分之一多一点,经鉴定为七级工伤,现在公司单方面的提出二次鉴定,请问合理吗?我不想再进行二次鉴定,请问可不可以不去。。。有没有规定必须去。。。

其他 2013-11-20 2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有权申请的。
  • 单位有此权利的,伤情是确定的,再鉴定一次也没关系的。
  • 公司对第一次鉴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再次鉴定。\r\n\r\n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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