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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有个问题麻烦咨询一下。我母亲于89年去世,父亲于2009年9月去世,母亲去世前用原来的房子换成了现在110平方米的房子。父亲去世前立下遗嘱,将现在的房子留给我一个人。我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我拿着遗嘱能去办房产过户手续吗?还需要弟弟妹妹们同意吗?另外,弟弟妹妹说现在的房产是属于父母共同财产,父亲无权全部给我,他们可以分割母亲那一份,是真的吗?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分呢?谢谢您!

其他 2010-01-21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拿遗嘱,是过不了户的。如果房产是你父母婚后取得的所有权,则属共同财产,你父亲只能处分自己的份额。而不能处分,你弟弟妹妹应得的份额,建议你带上资料,来律所详谈。有问题可来电或面谈,地址:东单
  • 是的,你父亲只能处分他自己部分。房子的一半是你母亲的,作为遗产,包括你父亲在内五个人继承。你占十分之一,你父亲给你十分之六,其余弟妹各占十分之一。不清楚可以请律师!
  • 是的,他们有权分割你母亲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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