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咨询一下继承法案例分析。是这样的,李某跟杨某生有一儿子小李。李某因为一次车祸意外死亡,家里的房子是李某夫妇一起出钱购买的。李某的父母因为怕儿媳妇改嫁,所以就急着把房子过户到他们名下,其实就是不愿意给杨某继承,请问这样合理吗?杨某难道没有继承权吗?

其他 2010-01-26 11: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这起继承法案例分析如下,其实很简单。这套房子是属于李某夫妇的共同财产,李某去世,杨某不单只有继承权还有权利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先分出来,不纳入继承的范围。也就是说房屋应该有一半是属于杨某的,所以只有一半是李某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李某的父母、妻子、儿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来说是应该平均继承的,不过如果哪一方放弃继承权也是可以的,对生活困难的也可以相应地多分一些。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澄迈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