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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了能选一套好位置的房产,在购房选房时同父亲交换了选房顺序,给父亲选了43平米,我是83平米,但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是相反的,也就是说83平米的房子为我父亲的名字,但房款是我出的,资金来源及缴款发票都在我这里,由于我父亲90岁高龄,但房产证一时办不下来,而父亲又有心脏病,怕发生突然情况,房产被其他兄弟姐妹瓜分,现请问一下范律师,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我应该如何做?是带父亲做遗嘱还是公证处公证?由于没有房产证,公证处也不接受公证,我主要的意思是,如果日后兄弟姐妹要上法庭,我可以有证据并胜诉。万分感谢

其他 2010-02-20 08: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让你父亲给你写份遗嘱就可以,说清楚该房子有你继承
  • 首先你可以考虑办理赠与;其次就是可以让你父亲写遗嘱;最后就是以上两种方案都需要最好是卖房一方的配合,当然以上两种方案都需要律师的见证(在公证处不给于公证的前提下是最好的方法)。如需要,可致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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