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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原属于国有企业,在2000年申请破产。重组性质为:国有控股集体股份质企业,其资产为8100万,重组10年 现整体转让为个人股份 其资金为1951万 是否合法? 令当初重组时所有重组人员均带有股份及资产成立了新公司,那么我们现在整体股份转让我们当初的资产是否可以申请要回。

破产清算 2011-11-17 15: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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