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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1月份面朝地摔倒,当天晚上去医院看病,照了片(因找了熟人没交费,当时只照了片,没出片子和报告),医生说没有什么大问题就输了三天液,但后来胸口一直痛。2月1日被人面朝天推倒,去医院照片就发现肋骨骨折,打CT后发现用多根肋骨骨折,而且大多数已长骨枷,是原来摔伤的旧伤,这次的新伤造成的肋骨骨折少,这次还伴有肺挫伤。请问,如何追究责任肇事者的责任?

其他 2014-02-08 1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过错,要求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就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而言,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还有精神损失费等。
  • 你好!1、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按照过错原则划分责任要求赔偿。2、医保问题可向社保局咨询以便得到更准确的信息。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或来所面谈
  • 你好,可以的,新伤可以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还有精神损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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