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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在百年以后引起遗产争议,立遗嘱人***特立该遗嘱对其财产作出处分,该贵嘱由******法律服务所本所要作人员*张*代书并由张*,张**为见证人立遗嘱。 内容如下: 一立遗嘱人***有房产一处,位于******。因该房建造时系由二儿子***出资,现***自愿在百年之后交该房产的所有权处分给二儿子***所有。该遗嘱由***自愿订立,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 立遗嘱人****(代书人代名) 代书人张* 见证人张* 张** 时间 事务所章

其他 2010-03-08 11:3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立遗嘱人处若是代书人代名,应当由立遗嘱人在名字上捺印。
  • 您好,代书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合法的。
  • 形式应当有效,但效力不如公证遗嘱.
  • 合法有效,但应当符合法定程序。1.有两个与该立遗嘱人无利害关系的人做见证。2.财产证明,其处分的财产是否归自己所有,如有无其他继承人。3.在做带书遗嘱时最好录制光盘,以证明当时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以达到自己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 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本案中关键要确认一下是否有遗嘱人的签名,否则该代书遗嘱可向法院主张无效。
  • 可以代书,如见证人没有厉害关系,且能证明确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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