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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今年51岁,被返聘入现在的苏州昆山的一个**工厂。3月13号号上班期间被工件所伤,送住现在的医院接受治疗。工厂所持观点为:老妈为返聘人员,也没有买医保的,其他的保险也都没有的,他们说按照当时签订返聘合同,他们会出八千,然后剩下的所有他们最多再报20%。他们说这个合同是在劳动局(人社局,我没搞清)拿到的,是这么规定的。我不知道苏州地区的规定是否如此,他们的说法是否符合规定,我妈这个算不算工伤,我们现在没有头绪,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了,恳请律师们能够有个解答,我们万分感谢,谢谢了--

其他 2014-03-17 13: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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