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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我书面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不给我办理离职,我已经有一个星期未上班,因公司不给我办离职手续,我无法到新公司去上班,给我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现在申请仲裁请求公司赔偿,但不知道怎样写,其它赔偿我会写,就这二条不会写了,好心的律师就帮下忙,帮我改下这二条: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法,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赔偿金;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办理移交档案相关手续,支付申请人2010年3月5月至办理好社会保险及档案移交日止的工资。 好心的律师帮下忙,帮我修改下这二条申请,其它的赔偿请求我已写好。非常感谢!!!

仲裁 2010-03-12 21: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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