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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共四名股东。其中两名要出售公司,另两名因不接受买家的收购价格不同意出售。请问,同意出售的两名股东可以自行出卖自己的股份么?另两名股东如果不同意该买家收购其公司股份,怎样才能阻止他们出售公司的做法?

公司并购 2010-04-23 15:4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以转让给别人.
  • 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需要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因此,在征得了你们的意见后,可以转让,如果想阻止,则你们可以收购。
  • 但是另两名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另两名股东如果不同意,应自己购买,否则可以出售;
  • 已复
  • 根据章程内容明确,可委托律师帮助解决。
  • 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应当征得股东表决权过半数的同意,或者书面通知征求股东的意见,收到通知的股东30天内不表态的,视为同意。过半数股东不同意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收购该股份。你公司的章程中也应当有类似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二个股东的表决权能够超过半数的,则可以否决另二个股东出售股份的行为,不同意的股东应当收购该股份。
  • 可以转让给别人,但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告知义务
  • 按两位出售人认可了的价格收购出售人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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