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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于2010年1月16日出的车祸,当时对方不肯支付医疗用,故我们请了律师,付了1800元律师费,事后,向法院付了820元诉前保全费,现在母亲已经出院,共支付医药费用46000元,对方只有交强险,无商业险,现协商解决,对方支付26000元,律师要求支付700元代理费,后期代理费包括交强险中的一万和伤残鉴定的部分,估计在4000元左右代理费,试问,这样收合理吗?

其他 2010-03-17 15: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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