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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07年底买此套房,楼上业主卫生间渗水事件一共发生两回,第一回于08年8月份开始漏水,楼上业主多次推延说是我们家卫生间的排气管锯掉引起的,其实都是推卸责任的,因为排气管早在前业主居住时就已锯掉,估计有两年历史了,而且当时排气管里都长蜘蛛网了怎么可能漏水,事隔四个多月本人实在没有办法,直到08年12月我们自己找工人帮他们维修好卫生间才解决。 现第二回漏水起始时间在09年10月份,当时小区用户用水统一改一户一表制,楼上卫生间就在那期间施工装水管暗管及重新装修卫生间,又造成渗水,我们曾多次反映给社区,社区人员与我们多次跟楼上业主协商解决此事,但楼上业主又一次推卸责任,还声称装修好不能再动工翘地板了,所以迟迟不理会我们楼下受难的业主。社区也无法调解此事,建议我们走法律渠道保障我们的权利。我想问此事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如果发份律师函可以让他们积极配合最好,否则我们将采取强硬措施连同这半年来的精神赔偿一同追究。现诚恳请求律师给我们予帮助。

争议解决 2010-03-20 21: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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