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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农民工,在工地上做木工,做工时被木方砸断了左脚第三根趾骨,在医院治了十二天。老板不闻不问!生活护理费都不拿!医生叫我回家去养,我该咋办?

其他 2014-04-24 12:2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这个属于工伤,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索赔,你这个伤情是能够构成残疾的,赔偿数万元起,具体赔偿要依据伤者的年龄及工资情况等来计算,建议可委托律师处理以维护合法权益。如有疑问可电话或当面咨询本律师以便为你详细解答。
  • 你这个是属于工伤的,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及本人工资标准要求相应的工伤待遇。
  • 你好,属于工伤。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待遇;
  • 你好,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及本人工资标准要求相应的工伤待遇。工伤程序繁杂、赔偿项目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详询或面谈。
  • 你的这个情况是要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过期无效的哟,切记,你这个是属于工伤的,建议先到劳动局认定工伤,你们工地上没有劳动合同和工作关系的证明,你必须找证人帮你作证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最后依据等级计算赔偿,
  • 你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 你这个是属于工伤的,建议先到劳动局认定工伤,你们工地上没有劳动合同和工作关系的证明,你必须找证人帮你作证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最后依据等级计算赔偿,为了给你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建议电话咨询或者到本律师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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