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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十七年,生育两个孩子,大女儿16岁,儿子9岁。于1997年3月24日立户,一直住在父亲30余平方的房子(土地证上写着父亲的名字),请问我是不是是无房户?我祖传有60.11平方的老房子,土地证上也写着我父亲的名字,因为我还有一个哥哥,我父亲把60.11平方的老房子分给他了,但没有过户。父亲的意思是我住的30平方房子是分给我的,我去村委审批宅基地,村委说要把60.11平方的老房子另加我住的30平方的房子全部拆掉,才能审批宅基地。请问我可以拆分给我哥哥的那60.11的老房子吗?如果我哥哥到法院去告我,我是不是犯法?因为我哥哥的户口不在我们村,他而且是非农户口。他是不是有权继承祖上传下来的老房子?再问:如果我是无房户,村委不给我审批宅基地,我可以去告他们吗?谢谢!

其他 2010-04-01 16: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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