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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和我嫂子在闹离婚,是因为感情不和,我哥哥离家出走,如果他们离婚了,他们的未满一周岁的女儿我父母是否有责任抚养?我嫂子要十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如果我哥哥拿不出来,是否要父母拿?

离婚 2008-08-16 11: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兄嫂之事,与你父母无关。
  • 你兄嫂即使离婚,抚养子女仍是其法定义务,不可免除;你嫂子无证据索要10万元损失无法律依据,即使有证据支持你父母是没有义务承担的。可持相关材料详询杭州 刘律师确定维权或解决方案。
  • 你哥嫂离婚,是他们自己的事,你父母没有责任抚养他们的孩子。如果你哥没有婚姻过错行为导致离婚,则你嫂子要求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你父母当然无需支付。
  • 未满一周岁的女儿你父母没有责任抚养。你嫂子要十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如果你哥哥拿不出来,你父母没义务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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