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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西省一家工地上班,不慎在工地的楼梯上摔下来了,在医院缝了几针,还在小医院看了几天;自己出了500元的医药费其他的是工地老板出的。那工地老板想一次性解决!请问我们该怎样处理!

其他 2010-04-03 2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雇用你的老板应当是没有为你交纳工伤保险的,他可能也是个小包工头而已,不是具有相应资质。为此,你以雇工与雇主形成的雇用关系,要求雇主承担雇工在雇用过程中受到损失的赔偿责任。首先要赔偿所有的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构成伤残的要求支付伤残赔偿金。
  • 答:雇用你的老板应当是没有为你交纳工伤保险的,他可能也是个小包工头而已,不是具有相应资质。为此,你以雇工与雇主形成的雇用关系,要求雇主承担雇工在雇用过程中受到损失的赔偿责任。首先要赔偿所有的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构成伤残的要求支付伤残赔偿金。
  • 协商赔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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