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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06年买的房子[是商铺]协议是2007年交付.到现在也没有交付 他们说包租 2009年底让我们去取租金 但是必须签定一份放弃追究房子违约权 否则就不能领到租金 请问合同是否该签 如果不签 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及方式能保护我们的权益 感谢了

其他 2010-04-20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解决。
  • 你可以作个比较,租金和违约金哪个高,然后决定是拿租金还是要违约金。如果要违约金的话,既可以协商,也可以诉讼。
  • 合同条款显失公平,不能签。 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你可追究预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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