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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第八条约定交付期限为:2008年10月30日前。 第十一条约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我们一直到2009年12月13日收到一封12月12日的信件,内容如下: 收房通知书 尊敬的XXX业主:您所购买的XXX小区2009年3月已具备交付条件,与2009年4月20日XX报发布交房公告。 请您本人于2009年12月28日前携带相关购房凭证和交房所需款项,限期15天办理房屋交付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落款:XX房地产公司 盖章:XX房地产公司XX小区项目部 2009年12月10日 由于开发商的种种气人做法,一直不给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我们准备起诉。 特此请教:凭合同及上述信件能够胜诉吗?会有哪些不胜算的因素?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9-07 0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开发商和你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而开发商延期违约交房,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强迫你们重新签订协议属违法行为,你们完全可以拒绝。
      必要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建议你先索要违约金。
  • 商品房延期交房60天,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建议你首先了解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对于迟延交房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赔偿并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计算开发商应赔偿的金额,后与开发商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没有约定延期交房违约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开发商发律师函,或者与开发商协商赔偿金额,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违约责任之诉。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需要按照购房合同里的有关约定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的。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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