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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是金华二手房,3月31日交了三万定金,4月2日就把首付交了,之后就由中介一手办理。19号中介让我过去办理贷款,房产证一拿出就去银行办理贷款,可偏偏遇上新政首套房首付30%还要有在当地的1年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保证明的,现在该如何是好。 房产证上是写我一个人的名字的,而我又是在杭州工作,我男朋友是在金华部队工作的。现在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了解很多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好像都是交了首付就可以到银行办申请,可是我的中介却在房产证拿出来之后才带我去银行,如果是按照正常的流程的话我应该是可以跟银行按照老政策执行的,现在没法贷了,该怎么认定这个事

银行 2010-04-26 10: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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