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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房时买了一个停车位,只有使用权,使用期限和房子一样,现在我把房子卖了,可是新业主不买我的车位,请问我的车位可以卖给别人吗?如果不能,我是否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把停车位的使用权交给别人呢?

其他 2011-04-09 09:2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卖
  • 首先我们应该有个概念,土地是国有的,我们只具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建房屋的这块地是不属于我们的,现在的房子一般都是70年产权,您在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房子产权的截止日期。产权过了怎么办?《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 可以。
  • 你好.你的停车位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进行使用权转让.不过,在转让前,看一下小区业主委员会对这些停车位是如何处理的.另有不明,可以来电咨询.
  • 可以啊!
  • 可以转让。公证不是必须的程序。最好咨询一下你车位所在小区的物业,如果需要双方通过物业办理更名手续。
  • 可以转让,但得找到买主。 你公正什么,公正放弃你的使用权,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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