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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中说岳母柯梅贞和岳父程继春于19915年3月24日办理了签名,此日期距今还有17907年,任何人都不可能活一万多年。如此明显的错误,如此不严肃的文字能不能作为法律文书。遗嘱原意:二老百年后房产由舅哥一人继承。舅哥起诉书中的不实之处基本有六处: 1、舅哥在“民事诉讼状”中提供的所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姐妹俩剥夺或阻止他继承遗产。舅哥将姐妹俩列为被告,却没有摆明被告的违法事实。姐妹俩未配合舅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违法吗?(丧期中) 2、到法院起诉之前未和两姐妹商议,舅哥说过户之事与两姐妹无关,既然无关为什么又起诉姐妹俩?既然起诉就应先调解,未调解不符合民事诉讼的要求; 3、舅哥在母亲去世后变更房产证是背着两姐妹办理的,姐妹俩毫不知情,起诉书说“二被告未提出任何异议”; 4、起诉书隐瞒了岳父程继春在世时的真实意愿(有岳父程继春03年自书遗嘱为证); 5、岳母去世后根据95年公证书办理的(99)朝证字第xxxx号公证书中没有相关利益人岳父“程继春同意析产公证”字样和签认,同时也没有提及程继春名下房产在程继春去世后如何处理。 6、起诉书隐瞒了俩妹妹赡养岳父的事实。

其他 2008-10-04 11: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舅哥的公证书无效,如已过户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过户登记行为;
  • 您好: 您好,从您介绍的案情资料,确实不能完整了解案件的全部情况,不过有几点可以明确: 1、公证书存在瑕疵,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予以救济撤销; 2、舅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在财产遗赠协议存在瑕疵时,可以主张你们的法定继承权利; 3、如果遗产房产已经发生产权变更,应以行政诉讼程序申请房产登记部门予以撤销变更。
  • 不明白你的问题
  • 您好!你上述提到的起诉状中的六个不实之处,是否会对案件的处理产生影响,从你的陈述尚无法判断。建议你具体咨询,以便让律师了解更多的信息诸如对方的诉讼请求、证据和关于房产现存的所有遗嘱的内容等,给出准确的解答。 北京隆平律师事务所袁丽萍律师 13581710768
  • 你好,你可以起诉撤销遗嘱公证,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另有不明,可以来电咨询.15901471644.
  • 对判决不服的,建议到检察院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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