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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员工是四月初上班,试用期是三个月,在五月初提出辞职。我公司在试用期时未给其办理录用手续(即未交保险之类),那该员工的辞职是否需要我公司办理什么手续?还是说,试用期是双向选择,员工提出辞职,就没什么手续要办?

其他 2018-01-13 17: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提前三天书面提出即可!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而且过了试用期的,那么劳动者必须提前30天申请辞职,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才能离开公司。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 通常上,在试用期内,很多公司都会以没过试用期,不给签劳动合同,其实这是违法行为。要是在经过你提醒之后还不肯签的,那么在选择走人时千万要记得拿他们的双倍工资。如果公司还是不肯的,那就只能先走个仲裁解决,要是有需要的建议可以先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下先。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所以,可以直接劳动仲裁要求:1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社保没交的问题,建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现在劳动仲裁不受理社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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