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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4日我公司收到供货商从成都发过来的一批货物,收货时开箱验货发现有三件货物被损坏,价值近三千元,因此我向负责运输的货运部提出索赔,要求照价赔偿或赔偿实物,但经过协商对方仍只愿意赔偿300元

调解 2010-05-12 15: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方的做法不合理,你可以要求对方向你赔偿货物价值损失3000元,如果对方不予支付,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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