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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被降低工资,产假结束被电话通知不用再去上班了,我该怎么办呢?从06年8月到08年5月正常工作期间每周只休一天,另一天的加班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其他 2008-10-19 12: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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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情你可以带资料来苏州学士街和李加刚律师面谈
  • 在哺乳期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一并要求支付加班费。详情请来电 13961395360 吕律师。
  • 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合同到期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且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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