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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借钱给李某,但它于今年2月死亡,随后我们连同其他两位债主将他妻子告上法庭(三人同一诉状),法院受理此案并立案,查封其存款70万元。但调解几次后未达成协议至今未解决,我们三个原告要求法庭判决其存款,可法庭方面却以我们立案不符合要求(三人并立一案)为由迟迟不给判决。 想向您咨询一下法庭说的是否合理,不符合要求为什么法院当初要给立呢?如真的不能判是否可以要求法院把查封存款继续保全后我们再撤诉,然后我们重新起诉立案?

诉讼 2010-06-03 21:5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这样的案件应该单独起诉的 合并起诉本身就存在问题 建议与律师面谈详情
  • 如果法官已经明示过你们,那么建议你们撤诉。但是,还可以变通一下,你们三人可以协商,让两个人撤诉,留下一个人担任原告,另外两个退出后立即启动重新诉讼,这样,你们的债权应该就有保障了。 仅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由于案件复杂,建议咨询律师,否则可能因为信息不充分而发生误导。
  • 你们应该属于普通共同诉讼,建议撤诉后,单一提起诉讼,并请求诉前财产保全。
  • 如果你们三人和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是同一种类的,而不是同一个诉讼标的,是普通的共同诉讼,不是必要共同诉讼,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合并,所以造成了立案法官和审判法官的认识分歧,如果审判法官因为此案不可合并而不予审理,那么你们可撤诉以后,分别就各自的债务纠纷立案。立案之前可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立案以后也可以申请诉中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
  • 不判决未必是坏事,建议马上撤诉,重新单独起诉,单独申请财产保全,找律师办理更快更方便
  • 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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