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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4年10月9日进了周庄一个小印刷厂做跟单,当时双方谈定每月3000元,每周上班6天,每天工作8小时,也签了一份简单的合同,约定每月15日发工资,到11月17日发10月工资时发现是除以26天(实际10月国庆有3天假和4个星期天)再乘以上班天数,老板说每月必须上够26天才能拿足工资3000,法定节假日也一样要每月全勤26天才行,谈不行我要求辞工,老板推说一个月到12月19日才可以走,明年1月19日才可以结清工资

其他 2014-11-19 19: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向劳动局投诉。
    【追问】请问实际工资该怎么算,我10月上班了21天,其中有一个星期天是加班,也是按平时一样算的,请问可以要求补成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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