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购买新房后在进行装修,为生活方便,准备封阳台(使用铝合金材料,玻璃窗),施工为对建筑结构造成影响,也没有影响邻居。但是物业管理人员要求我拆除自封的阳台,理由是违法了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室内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请问物业的理由充分吗?我真的不能封上自己家的阳台吗?

其他 2014-11-28 18: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物业的这个要求不合法,但是有一个业主公约对此有约定。
    【追问】你好,我去查了这个条款,好像是建设部发的令,“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这个施加于我合适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