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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一新开饭店上班,他们没有固定的上班时间,好多时候都加班到晚上12点了,中午也不休息,里面有好多未满十八周岁的童工,还有就是好多来做不了一个月的员工走的时候他们不给工资,侵权行为吗 ?就哪些做不了一个月而离职的员工怎样解决这些问题。

其他 2010-07-05 09: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提供自己开始工作,工作多长时间的证明,然后要求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给正常工资就可以了,不给就可以仲裁。
  • 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劳动仲裁解决,实际工作了,应该支付给你们相应的工资的
  • 你好,劳动者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不论做几天还是几个月,用工单位均应当支付报酬,如有加班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签劳动合同,应当要求签订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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