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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底我从妇科被调往输液室工作,我们医院输液室是全市人流量最大的输液室,且输液室环境很差,密不透风,每天高强度工作,4月份由于医院改革,科室缺少人员上班,所以全月本科室所有护士平均每周只有一天休息,还是半天半天的休息。5月份第二周我被诊断为喘息性支气管炎,病假2周期间在门诊挂水11天后感稍微好些被催上班,上班3周后突发高烧,且高烧不退,后于6月21日住院。(这期间本科室已有2人肺炎,一人慢性肾盂肾炎,一人晕厥,一人病毒性心肌炎,2人高烧!!)2周后。7.6日出院《共花费4000多元》7.6日出院后继续在门诊挂水抗炎治疗,1月后复查!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医院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或报销我部分出院费用,又或算不算是工伤?

其他 2010-07-07 18: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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