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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农村拆迁,财产问题迟迟未解决。所有款项和父母身份证都在我姐姐处,我姐姐要求我和父母签订了赡养协议后才同意俺我们协商的方式谈分割问题,我们签了赡养协议后她又反悔,没有按照原计划分财产。同时该赡养协议上有一条是父母的衣食住行有父母自行承担,而拆迁补偿的房子由赡养人也就是我和姐姐各享受一半。但我认为这样对父母及其不利,因为我们所有的补偿款都是由她经手,她把身份证和存折都拿着的,而且我不认为在父母健在的时候有权利开始分割住房的安置平方。我们如何让这份赡养协议无效,该协议由我和姐姐以及父母都签了字,上面我的名字还打错了一个字,但有身份证号码在上面,说了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他 2010-07-23 12: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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