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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姊妹五个,两个儿子三个女儿,我是大儿子。父母在农村有宅基地。五个子女户口均不在村里了。由于父母年迈,房屋失修,我在父母的宅基地盖了房子。我付的钱,请的工人,盖房用了三分之一的宅基地面积。房子用来给老人居住。现在房子盖好了,我弟弟拿来钱,要分我的房子,我可以拒绝吗?我自己掏钱盖的房子,这个房子在父母去世之后可以由我继承吗?需要什么方式来维护我自己的利益。有个问题想两个儿子三个

继承 2021-08-25 21: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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