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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省南宁市地区公司宣布破产,员工能获得赔偿吗?
公司倒闭没钱赔偿员工可以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以破产财产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法律依据:公司倒闭没钱赔偿员工可以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以破产财产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请问退伍军人补贴,退伍军人补贴是有多少
退伍军人补贴政策根据当兵的种类来划分,如果是义务兵,当兵的年限不同,对其补助的费用也不同,包括退伍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和退伍差旅费等。一般军官、士官或文职干部退休后,应发退休费。退休费除了退休工资,还有生活补助费、安家补助费等。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条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第四条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和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工作交了380,我挨骗了吗?
您好:在工作中要求交钱的情况大多是不正常的,您很可能是被骗了。正规的用人单位不应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费用,比如押金、保证金、培训费等。建议您尽快采取措施,尝试追回这笔钱。如果与对方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报警。
代海侠律师 代海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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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站一包烟放在身上通过安检会让我拿出来检查吗?
这个问题去问安检吧,香烟不是危险品,可以过安检的
如何计算骨折护理费和营养费?
一、骨折护理费要赔多少天1、骨折护理费要赔的天数需视情况而定:(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则计算;(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许聘用护理人员的,依照当地同级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规范计算;(3)参照护理人员识别原则确认护理人员的数量。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二、护理费赔偿项目包括哪些护理费赔偿项目包括: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如果高中生打暑假工交了五险一金,对以后会有什么影响?
社会保险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费用,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社会保险,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五险。
汽车自燃保险公司已经赔偿,可以继续起诉厂家赔偿吗?
法律分析:汽车自燃造成的损失由车主承担,但车辆经过鉴定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找经销商索赔。如果购买了自燃险,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一般规定保险事故发生48小时内,投保人不及时报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还要及时通知汽车经销商,汽车自燃说明经销商提供的汽车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从合同法角度来看,买受人有义务在合理时间内将汽车自燃存在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