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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违规停放的电瓶车自燃,业主遭受损失物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其服务区域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物业公司未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业主财产、人身遭受损失、损害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与实际侵权人承担
辽宁青楠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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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保护
产假是为保护女职工和胎儿的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一种法定休息权,如果用人单位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工作的,我们女性同胞可以大胆说不,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因此降低薪酬待遇、解除
辽宁青楠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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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后,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之间是和否存在劳动关系?
首先要看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是否享受基本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若享受基本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其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怎应按劳务关系处理;若劳动者未享受基
辽宁青楠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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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如何认定
二、债权的申报方式有哪些1.债权证明。即证明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文件,如合同、借据、法院判决等。2.身份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
李易桐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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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诉讼时效过后怎么处理
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还能提起诉讼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能提起诉讼。诉讼时效的期间经过,债权没有被消灭,但是债权的效力减损,成为一种自然权利。具体而言,诉
李易桐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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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认定
二、个人债权债务承诺书怎么写1.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2.债权债务的种类、内容、债务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3.个人对债权债务应享有的权利
殷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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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没有归还期限怎么办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殷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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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哪些原则
一、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哪些原则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的原则是:1.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2.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
李培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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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如何确权
一、没有房产证如何确权没有房产证的,如果因房屋权属产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政府、人民法院等申请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
李培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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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罚款去哪里交
二、酒驾多久之内处理罚款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暂扣10至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后,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
庄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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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页合同如何盖骑缝章?骑缝章确保合同完整真实,需错开页面、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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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聊后对方收了钱起诉还可以吗
你好,根据协议约定履行。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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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律师在哈尔滨延寿县的,咨询一下父亲强行与女儿发生性关系是违法的吗?
女方实际年龄多大?如果没满14周岁涉嫌强奸
鹤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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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租房子房东未做好防水,也未和租客说明房子未做防水,现在租客用水导致楼下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赔偿?
你好,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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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空置房缴纳物业费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法律分析:物业费仍需要交纳。在房屋已经交付,产权登记办理完毕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但有的地区政策法规规定空置的房屋可以减收物业费,具体可以由业主和物业进行沟通,沟通后达成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齐齐哈尔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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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手机卡掉了,怎么办
对方违约,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维权
双鸭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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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网约车司机发生了擦伤,需要支付误工费吗?
法律分析:与网约车发生事故需要赔误工费。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哈尔滨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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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工作人员被冻麻到医院就诊是工伤吗?
上班时由于工作原因的冻伤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业病认定为工伤,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规定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包括冻伤。因此,冻伤属于工伤,受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7.冻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哈尔滨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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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开庭时不到场,法官会作出判决吗?
法律分析:法院开庭有一方不去可以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哈尔滨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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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赠送露台,在原有的基础上贴瓷砖,现在防水漏水,属于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楼上漏水的,以下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1、房屋交付使用年限,要是在质量保修范围则由开发商负责;2、该漏水部位若是装修改装的则有装修企业负责;3、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哈尔滨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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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好还是劳动局直接投诉好?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哈尔滨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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