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损害赔偿律师案例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套牌连带责任---李昆律师推荐案例
赵某等诉某市某某区汽车运输公司卫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裁判要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将机动车号牌出借他人套牌使用,或者明知他人套牌使用其机动车号牌不予制
李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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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套牌连带责任---李昆律师推荐案例
销售伪劣产品欺诈消费者的赔偿损失并承担十倍赔偿责任---李昆律师推荐案例
孙某某诉某某超市有限公司某店买卖合同纠纷案裁判要点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
李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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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伪劣产品欺诈消费者的赔偿损失并承担十倍赔偿责任---李昆律师推荐案例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例---李昆律师推荐案例
荣某诉王某、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裁判要点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
李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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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例---李昆律师推荐案例
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代位权纠纷律师办案
某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诉李某、某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省分公司某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裁判要点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
李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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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代位权纠纷律师办案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成功调解案例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成功调解案例2020年6月23日,伍某因怀疑妻子与赵某有暧昧关系而残忍地杀害了他。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伍某犯故意杀人
李翠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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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成功调解案例
附带民事诉讼成功调解案例
附带民事诉讼成功调解案例被告人伍某的儿子与被害人赵某的女儿系同班同学,2020年6月17日,伍某发现妻子与赵某有微信联系,怀疑二人有暧昧关系,6月23日晚伍某约
李翠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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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成功调解案例
医疗损害纠纷案件一审成功调解患者获赔95万元
医疗损害纠纷案件一审成功调解患者获赔95万元原告龙女士2015年11月9日因胃脂肪瘤入住东莞市某医院,11月24日行腹腔镜胃部分切除术,胃切除术后第二天开始,龙
李翠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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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纠纷案件一审成功调解患者获赔95万元
顾客就餐摔伤,餐馆赔偿冤不冤?
顾客在店就餐却不慎摔伤,是否可以向餐馆老板索赔,可索赔的费用又有哪些呢?【案情介绍】2020年4月,顾客刘女士在某餐饮店就餐,出门时被该餐饮店无标示玻璃墙碰伤,
丘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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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就餐摔伤,餐馆赔偿冤不冤?
明素娜律师代理被告装修合同纠纷案,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
陈XX、刘XX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粤XX民初XXXX号当事人原告:陈XX。被告:刘XX。委托诉讼代理人:明律师,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
明素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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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素娜律师代理被告装修合同纠纷案,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
在交通事故受伤,还能不能找对方赔?
2020年5月20日,莫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佛山市南海区官窑兴业路路段时,与行人陈某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莫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
林振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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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受伤,还能不能找对方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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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虎门镇,会计实习生1400包住,可以视为低于东莞市工资最低标准吗?
实习生工资一般可以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若属于顶岗实习的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可以低于市最低工作标准。法律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第十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我的员工凌晨人走了,打电话跟我提离职
你好,与员工的纠纷,尽量协商。
李翠英律师 李翠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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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粉店上班没有签合同 问老板要这5天的工资。老板说这几天的工资不会结给我
您好,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李翠英律师 李翠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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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的树伤害了我的房子
法律分析:邻居家的树把当事人的房子砸了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诉讼解决。邻居家的树造成损害的,邻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当事人的财产损失,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损失的数额,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邻居承担侵权责任,按照当地的市场价值赔偿其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咨询父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法?
需要根据女孩是否是自愿来判定是否犯法。如果已满14岁的女孩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就不犯法。如果不是自愿的,则构成强奸罪,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电动车撞人小伤,伤者坚持住院怎么处理
伤者一直住院不出院解决方法如下:1.首先和伤者进行沟通。告知其伤情已经治疗结束,尽早出院并办理相应的理赔事宜。如若伤者依旧不出院的话,便可拒付住院费,让其自行承担后续费用。2.找交警进行调解。交警作为交通执法部门,在交通事故涉事双方有着极大的权威性。3.如果调解无果可以起诉。提交医院的相关治疗证明,以及已履行的垫付义务等证据即可。如果医院方认为治疗已经终结,但是伤者仍然不肯出院,坚持要继续住院的,可以针对其后续产生的医疗费不予赔付。即使伤者要求赔付全部医疗费,也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伤者是否属于过度医疗,进而拒赔构成过度医疗部分的医疗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有人用我的照片侮辱我的个性,我该怎么办?
如果存在对其照片进行谩骂侮辱的行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如果对方以营利为目的,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工作内容和工资不变,我能拒绝吗?
法律分析:工作岗位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岗位工资可以降低。如果不同意调岗,公司不能单方面进行调岗,员工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不愿,可以拒绝公司的调岗要求,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经济补偿金,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第十四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