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民商法律师文集

【网络侵权】网友发帖构成侵权,网站的责任有多大?
网友发帖构成侵权,网站的责任有多大?【案情简介】王某系睢宁县某镇村民,曾任该村某组组长,现系某镇规划办职工。在某公司经营的西祠胡同网站上,网名为“沙滩脚印”的网
朱兵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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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网友发帖构成侵权,网站的责任有多大?
【网络侵权】被网络发帖辱骂,受害人如何才能打赢官司
被网络发帖辱骂,受害人如何才能打赢官司【案情简介】梁某系镇江某百货行的实际经营者。陈某以与该行存在劳动关系为由申请劳动仲裁,申请该行支付加班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
朱兵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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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环卫工人在道路上被撞伤,雇主是否有责任?
环卫工人在道路上被撞伤,雇主是否有责任?【案情简介】2003年12月12日,常州市新北区某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成立,2011年1月24日,劳动保障服务所更名为人力
朱兵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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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雇佣小工送货时将他人撞伤,谁来担责?
雇佣小工送货时将他人撞伤,谁来担责?【案情简介】2013年10月4日20时55分许,贺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射阳县兴桥镇安东线由北向南行驶至安东村五组蔡风庭家南侧路
朱兵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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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劳务派遣保安将他人打伤,谁来承担责任?
劳务派遣保安将他人打伤,谁来承担责任?【案情简介】2014年9月5日8时许,李某及其妻子带孩子到某儿童医院看病。在医院门诊大厅内,李某与在门诊大厅值班的保安员夏
朱兵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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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劳务派遣保安将他人打伤,谁来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保安值班时将他人打伤,系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
保安值班时将他人打伤,系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案情简介】2012年4月15日13时许,朱某在南京市浦口区某小区东门值班,马某无门卡要求出门,双方发生争执,马某
朱兵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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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保安值班时将他人打伤,系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
【人身损害】孩童嬉戏厨师受伤,系酒店责任还是父母责任?
孩童嬉戏厨师受伤,系酒店责任还是父母责任?【案情简介】何某是王某在镇江市润州区经营的一酒店的厨师。2014年5月23日晚8时许,何某在烧好员工餐后,从二楼下来时
朱兵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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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孩童嬉戏厨师受伤,系酒店责任还是父母责任?
婚后财产纠纷
案例:狄某与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狄某与张某第一次离婚协议约定,狄某支付20万元给张某,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双方又复婚,但因始终合不来再次离婚,双方先签订了离婚
殷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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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纠纷
房屋买受人未及时过户请求排除抵押权执行的异议能否成立?
2014年1月,王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售给张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张某付清款项后即入住,约定合同签订3个月内双方办好过户登记手续。2014年3月,王某因外出逃债
吴继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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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
2012年5月20日,*某与南通**限公司签订了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2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合同约定*某从事设计工作。2014年3月
殷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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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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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3千元合同纠纷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操作如下:1.收集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等;2.书写或口头向法院提交起诉状;3.等待法院受理并安排庭审;4.准备庭审材料并出庭;5.遵循法院判决。若案情复杂,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你是溧阳的吗?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您好 我做宠物类目的公司名和做建材类目的重名了属于侵权吗。同属于批发零售业
针对公司名重名问题,常见的法律处理方式包括:1.更名以避免侵权风险;2.如确信不构成侵权,可继续使用但应准备好应对可能的法律争议。选择哪种方式应基于是否拥有注册商标、是否容易造成混淆等因素综合考虑。
我想问一下,安徽阜阳迁安到常州三年或者四年以后再迁回安徽可以吗?
你好,建议您咨询相关公安户籍部门,这个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
周于炜律师 周于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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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交了380的服务费,是签了合同还给了我收据,我想要让他们把钱还给我,有些工作涉嫌违法
你好,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周于炜律师 周于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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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把他和我的聊天记录发布给快手,犯罪了吗?
一、发和别人的聊天记录犯法吗1、未得到他人的同意的情况下是违法的。和别人的聊天记录属于别人的隐私,私自散布他人隐私属于违法。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所以想要公布和他人的聊天记录,需得到他人同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打听别人的隐私犯法吗不算。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遇到买家恶意大量订单,发货后批量退款,店铺无法正常经营,可以起诉吗?
法律分析:协商要求退款,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或向物价局投诉。要求店家给一个明确合理的说法,如果不想和店家起直接冲突,避免矛盾激化的话,也可以先付费,同时和店家索要好发票、收据或者菜品收费明细单,把这个留好去当地的物价局或者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这样如果店家存在乱收费的问题,相关部门也会对他们进行处罚,为你讨回一个公道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1、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2、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我在化妆学校交了学费,签了合同。我不想在这里学习。学费还能退吗?
可以退,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是可以全退或退回扣除手续费等已发生费用后的学费。学费是支付学习的费用,报名交完学费后既确定了学生与学校的经济关系,有法律效力,双方反悔都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学校有理由扣除多项服务费用,也有理由不予退费。但有些教学实力强,就业率高的学校会适度放宽,给予全额退款的时间限定,让学生有较长的时间考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的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的,依法律、法规执行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