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盗窃罪,盗窃罪的追诉标准及定罪量刑的标准。
适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有关特殊情形的规定: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①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②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③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④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⑤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⑥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⑦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⑧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罪如何确定基准刑;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以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以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盗窃罪影响缓刑适用的因素:盗窃的起因、数额、次数、手段、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涉嫌盗窃罪但一般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偷拿家庭人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
张秀峰律师
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