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继承律师文集

广州父亲把宅基地房份额赠与给了伯父,子女还能起诉继承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了,既然在生前赠与给了他人,就不是遗产了。如下面这个案件,宅基地房本来是父亲和伯父共有的,但父亲生前讲其份额赠与给了伯父,且母亲也同意并签字。
张静律师
人看过
广州父亲把宅基地房份额赠与给了伯父,子女还能起诉继承吗?
广州什么是代位继承?
张静律师解答: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如下面这个案件,爷爷和奶奶去世
张静律师
人看过
广州什么是代位继承?
增城区专业征地补偿款分割诉讼如何处理,安置房继承争议咨询
广州安置房继承分割纠纷中,能否再要求分割拆迁款?张静律师解答:如果该拆迁款还未使用,就可以要求分割。如该拆迁款已经用于购买安置房,则只能要求分割安置房,不能再要
张静律师
人看过
增城区专业征地补偿款分割诉讼如何处理,安置房继承争议咨询
广州市专业宅基地房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广州父母的宅基地房被拆迁了,安置房子女有份吗?张静律师解答:这个跟继承案件的法律处理是一样的,如果子女对该宅基地房有继承权,则安置房就也有份。如下面这个案件,宅
张静律师
人看过
广州市专业宅基地房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番禺区父母宅基地房拆迁分割如何处理,赠与给子女分割咨询
广州父母将宅基地房赠送给儿子,儿子离婚了能起诉确权吗?张静律师解答:赠与给儿子的房屋只要交付或者过户了就归儿子所有了,如果儿子是在婚姻期间取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
张静律师
人看过
番禺区父母宅基地房拆迁分割如何处理,赠与给子女分割咨询
广州南沙区安置回迁房确权诉讼如何处理,未过户返还咨询
广州同村人之间买卖宅基地房未过户能要求返还吗?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同村人之间的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有效,即使未过户也不能要求返还。判决书节选:本案是物权保护纠纷,冼
张静律师
人看过
广州南沙区安置回迁房确权诉讼如何处理,未过户返还咨询
广州花都区安置回迁房确权诉讼如何处理
广州精神病人有权委托律师吗?张静律师解答: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以代其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精神病人的残疾人证上有注明监护人是谁。判决书节选:关于钟二女、钟三女认为钟母
张静律师
人看过
广州花都区安置回迁房确权诉讼如何处理
广州越秀区安置房继承争议如何处理,房产继承如何计算继承份额
广州房产继承如何计算继承份额?张静律师解答:计算起来比较复杂,要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各一半,然后再考虑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建议还是找专业的律师帮忙计算。如下面
张静律师
人看过
广州越秀区安置房继承争议如何处理,房产继承如何计算继承份额
广州天河区安置房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广州如何区分案件是析产纠纷还是继承纠纷?张静律师解答:如果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修建的房屋,分割就属于析产纠纷。如果是夫妻二人修建的,夫妻已经去世,子女要求分割房屋
张静律师
人看过
广州天河区安置房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天河区宅基地房征收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是否形成收养关系
广州如何认定是否形成收养关系?张静律师解答:看收养时间,1992年4月1日前只要在一起生活就可以,1992年4月1日起至1999年4月1日止,需订立书面收养协议
张静律师
人看过
天河区宅基地房征收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是否形成收养关系
12/48
法律知识
最新咨询
最新问答
我在1979年国企职工至1989年因矿工被除名.工龄还有吗
工龄计算因情况而异。机关事业单位从重新录用之日起算;企业职工则从缴纳养老保险费时间起算。需确认单位性质,再按规定操作。如有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权益。
父母离异找不到生父政审怎么办父母离异 找不到生父 政审怎么办
具体操作:1.准备材料:收集并整理好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明等证明材料。2.解释说明:在政审时,主动向相关部门解释家庭状况及无法联系到生父的原因,保持诚实态度。3.寻求协助:如政审部门对缺少生父信息表示疑虑或要求进一步证明,可咨询律师或公证机构,了解如何出具相关证明文件。4.保持沟通:与政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提供所需信息,确保政审顺利进行。
法律规避的各个构成要件同等重要吗
你好在的有纠纷可以起诉t
冯浩全律师 冯浩全律师
人看过
学校要求实习6个月,公司那边没有盖章怎么办?
一、实习期不能超过几个月1、实习期不能超过几个月,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二、试用期被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如果依法应获得补偿的,单位可补偿其半个月的工资。因为试用期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而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三、公司哪几种员工不能辞退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这几天鼻子滴水,怀疑脑脊液,脑脊液是医疗事故吗?
术后出现脑脊液漏,并不属于医疗事故,是术后并发症之一。当患者出现脑脊液漏时,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处理。脑脊液漏在脊柱外科手术后较为常见。如果发生脑脊液漏时,可以适当的延长引流管的置放时间给予持续外引流,这样的话能够有效的减轻切口内的压力,有助于切口尽快愈合,从而闭塞漏口。另外可以适当的使用抗生素,预防发生感染。另外需要让患者改变体位,尽量帮助促进引流,必要时应给予患者复查CT。
什么是最后四位身份证号码?
告诉他人身份证号码最后四位就等于间接告诉他人您的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前面的数字根据所在地以及出生日期确定,本身就很容易了解,只有最后四位相对随机,因此如果告知他人您的身份证号后四位,就相当于告知了对方您全部的身份证号码。
司法机关冻结是否属于失信人员
司法冻结不是失信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5、违反限制消费令;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