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法律师案例

有限公司未成立,发起人可以直接要求退还投资款及利息?
赵江涛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金融机构合规部主任,在京职业20余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争议案件上千件,始终以专业、诚信、高效、严谨、
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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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未成立,发起人可以直接要求退还投资款及利息?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小股东能否注销公司
【案情简介】A公司于2001年04月02日在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甲(自然人股东)、乙(自然人股东)、丙(法人股东)
盈科王雨昕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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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小股东能否注销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还不上钱,股东们需要承担责任吗?
赵江涛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金融机构合规部主任,在京职业20余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争议案件上千件,始终以专业、诚信、高效、严谨、
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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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还不上钱,股东们需要承担责任吗?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进行清算,法律是否支持?
【案情简介】A某、B某、C某均为S公司的股东,共计持有S公司60%的股份。其中A某持股15%,B某持股30%,C某持股15%。D某系S公司大股东,持股40%,并
盈科王雨昕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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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要求解散公司、进行清算,法律是否支持?
更换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治理结构范畴,不属于《股东合作协议》约定的公司运营管理事项
【案情】甲公司系由张某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张某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对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由张某变更为李某进行表决,请求判令张某、甲公司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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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治理结构范畴,不属于《股东合作协议》约定的公司运营管理事项
更换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治理结构范畴,不属于《股东合作协议》约定的公司运营管理事项
【案情】甲公司系由张某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张某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9年10月,张某与乙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某将其持有的66.67%股份以
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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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治理结构范畴,不属于《股东合作协议》约定的公司运营管理事项
在认缴制下,减资行为是否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案情简介】2005年12月9日,A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董某出资35万元,出资比例为70%,薛某出资15万元,出资比例为30%,均已实缴出资。201
盈科王雨昕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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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缴制下,减资行为是否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在认缴制下,减资行为是否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案情简介】2005年12月9日,A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董某出资35万元,出资比例为70%,薛某出资15万元,出资比例为30%,均已实缴出资。201
王雨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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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缴制下,减资行为是否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一看赔了你想撤,没门!
案情简介:我的当事人名下有一公司,在2021年底,对方当事人见公司盈利尚好,便要求加入公司成为股东,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做了工商变更登记。后期由于疫情原因
刘建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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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赔了你想撤,没门!
企业偿还股东的借款,为何被撤销?
【案情简介】甲公司成立于2010年,苏某为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2018年10月,苏某与彭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苏某向彭某借入款项5万元,用作甲公司支付业务
王雨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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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偿还股东的借款,为何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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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2024年平均工资多少?
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2020年6月大连市统计局公布了大连市2019年的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2271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9885元。法律依据:《2019年大连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稳步增长》据全面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2271元,比上年增加6949元,增长8.1%,增速提高1.8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5542元,比上年增加7950元,增长9.1%,增速提高2.1个百分点。据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885元,比上年增加3889元,增长8.5%,增速提高3.1个百分点。
没有床位,在门诊打点滴,医保可以报吗?谢谢
不同情况下门诊打点滴医保报销的具体操作如下:若在医保定点医院,通常可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若在非定点医院或异地就医,需先垫付费用,后凭发票、处方等材料到医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此外,应注意保留好相关票据和证明文件,以便顺利办理报销。
北京危险驾驶罪可以判缓刑吗
法律分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危险驾驶罪是处拘役,而被判处拘役,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被证券公司骗取了服务费,股票没有赚到钱,还不退服务费
除了起诉,还有其他途径可以追回被证券公司骗取的服务费。首先,您可以尝试与证券公司进行协商,寻求达成赔偿协议。其次,您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进行磋商,利用律师的专业知识和谈判技巧争取您的权益。如果协商无果,还可以考虑向相关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投诉,寻求其协助处理纠纷。请注意,不同途径的效果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维权方式。
有人在网上发了我的手机照片和名字。是否侵犯了我的个人隐私
法律分析:直接去当地法院申请诉讼。未经允许把别人的照片发在网上算侵权,是侵犯他人隐私权。隐私就是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禁止他人干涉的纯个人私事。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乱发别人照片可能属于侵犯隐私权。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乱发别人照片,可能侵犯公民肖像权。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和朋友一起买了房子。现在法庭通过拍卖卖掉了房子。我该怎么办?
关于追讨债务,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能不能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买车?
限制高消费不可以买车子。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限制高消费的条件是什么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4、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5、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第四条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逾期车贷拖走报警后不接受怎么办?
你车贷逾期,车子被贷款公司拖走了。车贷一旦逾期,而且拒不还贷,贷款公司可能会拖车。尽快找到贷款公司,协商解决,尽快把逾期车贷还给贷款公司,让贷款公司把车还给你。
司机全责导致自己死亡,作为车主本人不能赔偿怎么办?
老板雇佣的司机,首先构成交通肇事罪,要判刑三年以下,赔偿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老板和司机赔偿,司机存在重大过失,老板赔偿后可以向司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