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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人寿一业务员侵占客户3万元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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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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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记者从银川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杨某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任业务员期间(现已被除名),侵占客户保险金额达3万元,其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

  6月23日、26日,银川市民何女士分两次在银川农业银行一分理处存入4.3万元人身保险金,犯罪嫌疑人杨某负责该段保险业务,他将何女士的这笔现金分别给何女士办理了1.5万元的人身保险、给其本人办理了5000元的人身保险后又全部退保,得款9499元,接着用此钱给其妻子办理了8000元人身保险后再次退保得款7990元,后又收取何女士保险金2000元,全部挥霍。6月27日,杨某又将何女士剩余的15000元保险金分别给客户曹某和丁某补办了人身保险。

  据杨某交待,今年5月份,他收取了2位客户曹某和丁某的保险金共15000元后,在给2人办理人身保险的途中被2个不明身份的人抢走,为了补空子,他才想出挪用客户保险金的办法。据查,杨某被抢后并未给单位领导汇报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

  杨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破案后杨某及家属对侵占客户的3万元现金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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