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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23措施促进大学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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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5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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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最近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等23项措施,确保全市年内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帮助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据了解,为推动我市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我市结合实际制订了23项具体工作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拓展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重点项目和基层工作平台;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今年,我市将加大高校毕业生与重点项目和新兴产业的对接力度,千方百计拓展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向钢铁、石化等重大项目和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聚集。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工作。加强创业载体建设,争取各县(市、区)均创办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23项措施还包括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以及实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等措施。全市今年内将认定见习基地100家,提供1500个以上就业见习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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