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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限购令细则出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08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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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限购令细则也于20日晚间出台,同样是限外和限套。相比较之前的宁波限购令细则,调控力度加大。

  继北京上海南京广州陆续出台楼市限购令细则之后,浙江宁波昨日(2月20日)晚间出台限购细则,同样与户籍及纳税挂钩。

  《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通知》称,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无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定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宁波向其售房。

  此前,上海出台了执行住房限售政策的操作细则,购房需查验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而南京市政府办公厅19日印发通知,规定本市居民限购第三套房。

  北京对外地人购房做了严格限制,要求连续纳税满5年,引起了各界热议。

  10月份的宁波限购令细则

  《通知》规定,宁波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宁波只能新购1套住房;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宁波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也就是说,如果无法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市户籍居民暂停在宁波市购房。这意味着,外地客暂时被挡在了宁波楼市之外。

  《通知》特别指出,从发布之日起,所有住房交易必须执行通知规定。交易时间的认定为,商品住房以在宁波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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