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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故意不签合同有啥后果,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5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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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个别劳动者自作聪明,认为只要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随时都可以走人,甚至还能起诉公司让公司双倍赔偿,这样的想法太天真。法律法规虽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并不是过度保护,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介绍员工故意不签合同有啥后果,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以案说法--员工故意不签合同有啥后果,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案情介绍】

  2018年11月,宋某到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为员工办理了社保、公积金等,并派人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宋某在多数员工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既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明确表示拒签。次年2月底,宋某在结清工资后离开公司。之后,宋某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共2.4万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4800元。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该公司已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知宋某及其他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系宋某个人原因所致,用人单位对此并无过错。且宋某在庭审中也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公司解除其劳动关系,应视为自动离职,依法驳回了宋某上述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宋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并通过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抗诉原因为: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是用人单位免除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理由。只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起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支付双倍工资。

  中院在再审过程中,当事人对原审认定的事实并无异议,但对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这一焦点问题持截然相反的意见。最终,法院终审还是维持了原一审法院的判决。

  【法官说法】

  用人单位并未拒签合同,不需赔付双倍工资。

  现在社会上流传“只要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老板肯定要赔双倍工资”这一说法,实际上是对新《劳动合同法》的一种误读。适用双倍工资赔付责任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二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应归咎于用人单位。

  就本案而言,公司方提供的会议纪要,证人证言以及与其他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合同等一系列证据能够证实,该公司有积极主动与宋某签订书面合同的意思并且宋某受领了该意思,公司并不存在不签合同的主观故意,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宋某,故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就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诉请不应得到支持。

  员工故意不签合同,公司是否需要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上述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员工故意不签合同有啥后果,公司是否需要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从本文内容的介绍可知,如果是单位积极主动与员工签订合同,但员工知情却故意不签合同的,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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