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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修改人才标准 取消5类高层次人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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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3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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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5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扩大人才行业覆盖面,提高标准区分度,增加后备级人才的比重。日前,深圳发布了新的引进人才实施办法,并对该市引进人才的户籍政策进行系统调整。

  日前发布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2010年修订版)》,打破了过去可被认定的奖项全由政府设立的状况,吸收了部分行业组织评选认可的人才标准,扩大了标准覆盖的行业范围。补充了知识产权、标准化、服装、高校教学、人文社科等多个领域的人才认定标准。

  引人注目的是,新标准取消了5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包括中国科学院“创新团队国际合作伙伴计划”人选、深圳市“双百计划”人选、近5年担任教育部“211工程”院校系主任及以上职务的专业人才、从海外知名院校来深担任高等学校系主任及以上职务的专业人才、近5年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等,并开始着手制订自己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战略计划。

  此外,针对深圳目前后备级人才比重较小、少于地方级领军人才数量的状况,新修订的人才标准将原地方级领军人才认定标准中部分层次偏低的标准调整到后备级,增加了后备级人才认定标准条目,以加大人才储备,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截至今年一季度,深圳共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1457名,包括国家级领军人才80名,地方级领军人才748名,后备级人才629名。这些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可享受多项配套优惠政策。

  在引进人才的“户籍”新政上,除对两院院士及领军人才等14种高层次专业人才实行核准调入、对本科以上学历及取得中级职称等8种人才审批调入外,该市修订了“非重点专业的大专学历人才一律不列入调干范围”的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大专学历人才经审批后调入,并允许在该市累计缴满4年养老保险的大专学历人才可不受专业限制以个人身份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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