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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下发文件清退近百名临时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04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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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前,曲周县县委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将全县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突然全部清退,众多单位的近百名临时工一夜之间丢掉了赖以生存的饭碗。

清洁工:工作24年突然被辞退

2007年12月29日上午,正在曲周县医院看病的王爱芳接到工作单位领导的一个电话,说是清理临时工,她属于清理对象,以后就不用来上班了。听到电话后,王女士当场昏了过去。

据悉,王爱芳今年已44岁,在单位已经工作近24个年头。1984年,该县城建局(现更名为建设局)招收清洁工时,王爱芳报名参加了工作,当时月工资是45元。工作期间,按照领导的安排,王爱芳1995年到市政环卫股工作,1996年到市政工程队工作,2003年到县广场工作,07年8月份到局收费股工作,先后从事过市政管理、市政工程维护、市政保洁等工作,现月工资为250元。

记者找到曲周县建设局,该局局长张洪勋解释之所以这样做,是依据县委的一个文件。记者找到了这个文件,名称是《中共曲周县委组织部、曲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私招乱雇临时工规范用工行为的通知》(曲人劳[2007]21号)。

在文件中记者看到,此次清理的范围,一是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私招乱雇的临时用工人员,主要是司机、门卫、炊事员、勤杂工、协助工等(不含抽调的合同制、固定工、干部、公务员);二是1999年3月县清理编外人员工作结束后目前仍在岗的临时人员(主要是各乡镇和个别县直单位)。文件发布的时间是2007年12月3日,文件中规定的清退时间是12月5日到25日。

律师:属于规避用工风险

“那段时间到我们所里咨询劳动权益保护的人很多,几乎每天都有。”曲周县振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永海对记者说。在他看来这是政府部门打的一种时间差,用来规避用工的风险,一方面旧劳动合同法没有失效,另一方面新劳动合同法还没有生效,为了避免同工龄较长的临时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加大用工成本,县委便用这种突然的方式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这里有很多问题难以回避,一个是这些劳动者的权益如何保障?他们的经济损失怎么弥补?由于很多单位的临时工没有缴纳该缴纳的保险,一旦被清退他们的生活又该如何继续?另外采取这种突击清退的方式解聘临时工程序上是否违法?”

另据记者调查了解,目前在曲周法院还没有一起关于此次清退临时工的劳动纠纷案件立案。一位知情人士解释说,一是大多数人还在观望,希望事情能够出现转机,另一方面许多人选择了找关系再次进入原单位工作。但曲周县委的“红头文件”中规定,“重新招录的临时工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到期要及时清退,确因工作需要延期使用的要重新申请计划,坚决杜绝私招乱雇临时工。”

相关领导:会有一定的经济补偿

“现在我们正在考虑王爱芳的问题,会有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这个事情需要我们和县里的劳动部门协商看看依照什么样的法规合适。”曲周县建设局局长张洪勋说。王爱芳对这种说法表示难以接受,“从辞退我到现在已经将近三个月了,至今没有说法,我还要生活,我怎么还能够相信单位?”王爱芳表示时机成熟她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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